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1月25日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年1月10日至12日在相山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淮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淮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和批准淮北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七个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书面);六、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九、选举事项。